【2022東京自由行攻略‧東京回香港通關須知|回港檢疫】
入境注意|抵港人士的檢疫須知

抵港前注意事項
- 出發往香港之前,應留意相關登機、入境檢疫及檢測安排。
- 健康申報制度
- 所有入境人士來港前必須預先在網上完成衞生署健康申報表(www.chp.gov.hk/hdf)。
- 從海外地區或台灣抵港的人士須於預定起飛時間前24小時內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取得陰性結果。政府建議這些人士在取得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後才在網上完成健康申報表。完成網上申報並確認符合登機要求後,系統會發放一個綠色健康申報二維碼。請保存你的二維碼(可為二維碼的下載版本、屏幕截圖或列印本)。
- 在辦理登機手續時,請出示綠色健康申報二維碼供航空公司查核,方可獲安排登機。抵港時,亦請向邊境管制人員出示二維碼,進行入境檢疫程序。
- 若經機場入境,二維碼有效時限為96小時;若經陸路管制站入境,二維碼有效時限則為24小時。
- 請按此參閱相關常見問題以了解更多申報非本地新冠疫苗接種紀錄的安排。
- 若抵港人士所持簽證有效期不足,將會被拒入境。

綠色健康申報二維碼的樣本
抵港人士檢疫措施
- 抵港人士於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7天曾逗留什麼地區。
- 曾逗留於海外地區並在來港當天滿12歲或以上的非香港居民,必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方可登機來港。
適用人士: | 於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7天只曾在內地或澳門逗留的人士 (即透過「回港易」計劃 及「來港易」計劃抵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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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 | 綠色健康申報二維碼(政府建議已符合疫苗接種要求人士申報疫苗接種紀錄,以符合要求以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 |
自行監察及檢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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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人士: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7天)曾在台灣逗留(曾在任何中國以外地區逗留人士除外)的人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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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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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監察要求: | 💡抵港人士可透過「2019 冠狀病毒病電子醫學監察系統」於醫學監察及自行監察期間每天上載快速抗原檢測(RAT)結果及健康狀況。 | |
自行監察要求: |
中國以外所有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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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人士: | 於有關期間(即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7天)曾在任何中國以外地區逗留的人士 | |
登機要求: | ||
醫學監察要求: | 💡抵港人士可透過「2019 冠狀病毒病電子醫學監察系統」於醫學監察及自行監察期間每天上載快速抗原檢測(RAT)結果及健康狀況。 | |
自行監察要求: |
- 相關台灣或海外地區抵港人士在抵埗後隨即在一號客運大樓抵港層的採樣站,透過掃描健康申報二維碼登記並即場進行核酸檢測採樣。
- 相關抵港人士在進行核酸檢測採樣後無需在機場等候結果,便可按「檢測放行」安排,繼續入境清關手續和領取行李,並自行安排交通工具離開機場返回家居或到自選酒店下榻,包括可以乘搭公共交通工具。
- 健康及檢疫資訊申報系統會以電子方式發出醫學監察通知書及「臨時疫苗通行證」二維碼(只適用於已符合疫苗接種要求人士),抵港人士可於完成在機場的檢疫檢測程序後,透過網站(https://www.chp.gov.hk/qoms/)按指示下載相關文件。
- 如在機場進行的核酸檢測或抵港後檢測結果呈陽性,相關人士的處理安排將與本地個案的處理一致,其「疫苗通行證」會被轉為「紅碼」。抵港後檢測結果呈陽性人士應盡快透過網上平台(核酸檢測或快速抗原測試)向衞生防護中心提供資料。有關詳情可參閱檢測陽性人士須知網頁
- 根據醫學監察通知書,有關人士在醫學監察期如沒有遵守指明條件,即屬犯罪。違例者可被罰款及監禁。

機場抵港安排流程 信息圖表
「疫苗通行證」「黃碼」限制
- 相關抵港人士無需進行強制檢疫,但須接受三天的醫學監察,期間受「黃碼」限制,不得進入涉及不佩戴口罩或群組活動的高風險場所,以及其他需要重點保護的處所(註)。但他們可以進行風險較低的日常必需活動,例如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班、進入超級市場及街市等。
- 須使用「驗證二維碼掃瞄器」並受第599F章規管的處所,即餐飲業務處所(包括酒吧/酒館)、浴室、健身中心、公眾溜冰場、電影院、容許觀眾在內飲食的表演場所、派對房間、美容院及按摩院、夜店/夜總會、卡拉OK場所、體育處所、泳池及郵輪(「即公海遊」)。
- 已完成疫苗接種。
- (i)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並持有相關醫生證明書的相關人士,或(ii)已接種一劑認可新冠疫苗並持疫苗接種紀錄,在接種該劑疫苗後獲發醫生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原因未能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的相關人士,並在接種該第一劑疫苗後的第14天或之後登上來港航班。相關醫生證明書須以中文或英文列明相關健康原因。
- 11歲或以下小童不論是否香港居民,即使未完成疫苗接種仍可登機來港。
- 完成疫苗接種是指在來港當天的最少14天前已按「就指明用途認可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完成接種建議的疫苗劑量。
- 已康復的人士: 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抵港人士,他們需在來港前的最少14天前接種一劑新冠疫苗,才可獲視為已完成接種。
- 在預定起飛到港當天是12至17歲的人士: 如在來港當天的最少14天前已接種一劑復必泰疫苗,可獲視為符合登機來港須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規定。
- 完成新冠疫苗接種後的第14天是由有關人士接種所有建議劑量的新冠疫苗後的次日作第一天起計。
- 例如,若一名未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在2021年5月10日接種建議的最後一劑新冠疫苗,「第一天」為5月11日,而「第14天」則為5月24日,該人士於5月24日當日開始可被視為「完成疫苗接種」。
- 就在香港以外地區接種新冠疫苗,並在來港前的最少14天前已按「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列表疫苗)接種所需劑量的人士;或就已混合接種不同列表疫苗的人士,而如該人接種列表疫苗的總劑量達到其中一款所接種的列表疫苗的建議劑量(以較高的建議劑量為準,但接種的其中一款列表疫苗的建議劑量為「1」的除外),會同樣被視為已完成相關新冠疫苗的接種。
- 由香港發出的接種疫苗紀錄,或接種疫苗當地的相關主管當局或其認可機構發出,並載有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姓名(所載姓名須與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的有效旅遊證件所示的姓名相符)疫苗接種紀錄。該接種紀錄須以中文或英文顯示以下資料:
- 相關到港人士已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及最後一劑的接種日期;及
- 該已接種的疫苗的名稱或其藥物上市許可持有人(market authorisation holder)或生產商的名稱;及
- 如疫苗接種紀錄既非採用中文,亦非採用英文,或並無載有上述所有資料,則須呈交由相關主管當局或其認可機構發出並載有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姓名(所載姓名須與相關已接種疫苗到港人士的有效旅遊證件所示的姓名相符),並顯示上述全部資料的中文或英文確認書,該確認書須與上文所述的疫苗接種紀錄一併呈交。
- 根據快速抗原檢測包上的指示進行檢測;
- 在讀取快速抗原檢測結果後,立即拍照並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照片,政府人員會不定期查核相關的檢測結果;及
- 將檢測結果記錄在「2019 冠狀病毒病電子醫學監察系統」
- 因應疫情發展及需要,政府或會安排個別抵港人士另外再接受病毒檢測。詳情請留意相關指示。
- 任何人士就強制檢測安排有疑問,可於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致電熱線6275 6901查詢。
- 政府已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 (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根據檢測公告,相關抵港人士必須在到港後的指定日子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任何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
適用於抵港人士的登機、入境檢疫及檢測等要求將視乎:
所有抵港人士於抵港時必須通過體溫檢測;出現病徵者將由衞生署另行處理。
抵港人士須接受醫學監察、自行監察,並根據相關規例在不同日子進行強制檢測。詳情請參考下表及「抵港人士檢測安排」。
有關最新資訊,可同時參閱每日新聞公報。
如只曾在中國內地或澳門逗留
抵港人士到達香港的日數以抵港當天作第零天起計。例如,若抵港日期為2022年9月26日到達香港,則2022年9月28日是第2天。
如曾在台灣逗留
抵港人士到達香港的日數以抵港當天作第零天起計。例如,若抵港日期為2022年9月26日到達香港,則2022年9月27日是第1天,2022年10月3日是第7天。
由於航班受多方面因素影響例如天氣、機組人員、物流因素、商業決定等 ,請向相關機場管理機構及/或航空公司查詢最新航班資訊。
抵港人士到達香港的日數以抵港當天作第零天起計。例如,若抵港日期為2022年9月26日到達香港,則2022年9月27日是第1天,2022年10月3日是第7天。
註:受第599F章規管的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
其他處所為: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學校和指定醫療處所。
在該等處所上班、上學及在指定醫療處所接受服務的「黃碼」人士不在「疫苗通行證」限制之內,但需視乎僱主或負責人有否就個別處所按自身需要訂立額外規定或要求。
曾逗留海外地區並在來港航班預定起飛當天滿12歲或以上的非香港居民,必須符合疫苗接種要求(如已完成疫苗接種)方可登機
符合疫苗接種要求的相關人士包括:
何謂完成疫苗接種?
第14天是如何計算?
哪些是獲認可的疫苗?
疫苗接種紀錄文件需包括:
註:由八月十二日起,有關抵港人士只須出示符合上述條件的接種疫苗紀錄文件。
於到達香港當日年滿三歲或以上抵港人士須按上表中檢測要求到社區檢測中心╱社區檢測站或臨時流動採樣站(免費)或到經政府認可本地醫療檢測機構(自費)接受專業拭子採樣強制PCR核酸檢測,並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抵港人士到達香港的日數以抵港當天作第零天起計。例如,若抵港日期為2022年9月26日到達香港,則2022年9月27日是第1天,2022年9月28日是第2天。如適用,請參閱糞便樣本瓶派發點/樣本收集點。
於到達香港當日年滿三歲或以上從台灣或海外地區抵港的人士同時須每天接受快速抗原檢測(取得陰性結果後方可外出)至抵港第7天為止。相關人士須 –
已接受檢測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如適用),並在訂明人員要求提供有關其進行指明檢測的資料時,提供有關電話短訊通知以供查核。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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